創業板注冊“被否”首例出爐,鑫甬生物IPO失利,折射投行“亂象”
文|恒心
來源|博望財經
1月6日,中國證監會官方網站正式發布公告宣布了“關于不予同意浙江鑫甬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的決定”,證監會明確表示,“鑫甬生物核心產品、募投項目、主要原材料均涉及‘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且無法提出有效的壓降方案;信息披露存在嚴重錯誤”。

值得注意的是,這是在創業板正式實施注冊制審核改革一年半之后,首家被證監會正式“否決”不予同意注冊的創業板擬IPO企業。
在此之前,雖然已有8家擬創業板上市企業的注冊申請在通過深交所審核后在注冊環節被終止,但與鑫甬生物不同的是,這8家在注冊環節失利的企業皆是因其主動申請撤回材料,所以從嚴格意義上來講并非被證監會否決,但鑫甬生物則是遭證監會正式下發不予同意注冊“判決”的創業板IPO首例。
當然,鑫甬生物創業板IPO失利,除了本身存在的環保和信披問題外,保薦機構和相關保薦人的執業能力也需引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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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環保和信披問題,鑫甬生物創業板IPO被“終結”
據招股說明書顯示,鑫甬生物是一家從事丙烯酰胺類單體和聚丙烯酰胺功能高分子的研發、生產和銷售的企業,此前于2015年8月在新三板掛牌,期間就曾因“通過關聯方進行銀行轉貸”“信息披露遺漏”等事項收到中國證監會寧波監管局出具的監管關注函及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自律監管措施決定,后于2016年12月終止掛牌。
而回顧鑫甬生物此次創業板IPO,充分展示了什么叫“來得早不如來得巧”。
早在深交所正式開啟創業板注冊制下新增企業材料申報僅僅半個月的2020年7月,鑫甬生物便率先向深交所正式遞交了創業板上市申請,明明“早到”的鑫甬生物卻落下個“晚”,在同期申報的大多數企業皆已經完成掛牌上市并交易之后,次年8月召開的創業板上市委2021年第48次審議會議上,鑫甬生物才成功通過審核,三個月之后的11月,鑫甬生物正式向證監會提交其IPO注冊申請。
據有關人士報道稱,“鑫甬生物此前影響其審核進度最主要的問題應該是其盈利能力的持續性問題”。鑫甬生物2017年盈利能力非常之弱,扣非凈利潤僅僅幾百萬規模,這在審核創業板上市的企業中比較少見的,但2018年時其業績突然爆發,暴增十余倍,這一異常的財務狀況頗受監管關注,其早前業績羸弱的原由與業績徒增的合理性以及持續性,是在監管層對鑫甬生物IPO問詢審核時最受關注的焦點。
此外,在深交所三輪問詢中,皆對其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問題進行了連番追問。
據招股說明書顯示,鑫甬生物此次創業板IPO擬募資3.4億元,全部用于年產5萬噸精細化學品及環保型水處理劑項目。

資料來源:鑫甬生物招股說明書。
但據招股說明書顯示,無論是鑫甬生物還是擔任其此次IPO保薦機構的券商中天國富,皆稱“公司屬于高排放行業,但主營業務不屬于高排放項目,并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行業準入條件。”
同時,中天國富也在相關核查意見中一再表示“鑫甬生物的生產經營和募投項目符合國家和地方產業政策和環保規定,符合相關主管部門的要求”。
受上述環保和信披問題影響,證監會以一紙決定正式終結鑫甬生物創業板IPO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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