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科技醫療政策年終盤點
一直以來,日新月異的科技手段就推動醫療健康領域不斷變革,催生出一大批新鮮事物,刷新了人們對行業的認知,也改變著人們的就醫習慣。過去幾年,國家政策的陸續出臺更是助推了以互聯網醫療、人工智能+醫療為代表的科技醫療的發展,也對行業進行了規范,畫好了紅線,影響著行業走向。
歲末年初,回顧2018年,國務院辦公廳、衛健委等等相關政府部門發布了數十項醫療政策,不少也與科技醫療息息相關。在此,億歐大健康對科技醫療中互聯網醫療和AI+醫療兩大方向予以重點關注,并對其政策進行年終盤點,一窺行業發展方向。
1、新技術賦能醫療服務:《關于印發進一步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劃(2018-2020年)的通知》
2018年1月4日發布《關于印發進一步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劃(2018-2020年)的通知》,該文件強調智慧醫院的建設,提倡用互聯網、物聯網和人工智能等新技術實現配藥發藥、內部物流、患者安全管理等信息化、智能化,優化就醫流程,提高診療效率,用技術賦能醫療服務。
2、李克強總理強調科技醫療重要性:兩會《政府工作報告》
2018年3月5日,李克強總理在2018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要實施大數據發展行動,加強新一代人工智能研發應用,在醫療、養老等多領域推進“互聯網+”進程。
紅極一時的互聯網醫療一度被唱衰,醫療AI也因遲遲無法實現商業化讓人憂心。總理的一番話似乎給發展不算順利的科技醫療行業提振了信心。
3、鼓勵創新、包容審慎:《關于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意見》
4月28日,國務院辦公廳正式發布《關于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該文件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對于科技醫療的態度鮮明,鼓勵發展,呈現五大亮點。“互聯網+”醫療服務,允許依托醫療機構發展互聯網醫院并作為第二名稱,支持醫療衛生機構、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機構搭建互聯網信息平臺,開展遠程醫療、健康咨詢、健康管理服務,允許在線開展部分常見病、慢性病復診并開具處方;“互聯網+”藥品供應保障服務,可委托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機構配送,線下實現閉環;“互聯網+”醫療保障結算服務,逐步拓展在線支付功能,推進醫保“一站式”結算;“互聯網+醫療健康”支撐體系,逐步將符合條件的互聯網診療服務納入醫保支付范圍;在人工智能等新技術的應用方面,鼓勵推進研發應用,提高醫療服務的效率。
其中,“支持醫療衛生機構、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機構搭建互聯網信息平臺,開展遠程醫療、健康咨詢、健康管理服務”,這是政策層面的180度大轉彎,前所未有。
但與此同時,該文件也強調科技醫療是新事物,參與主體多、涉及領域廣,隱私安全風險高,為行業發展畫好了紅線。第一,明確互聯網醫院的發展是以實體醫療機構為依托;第二,監管原則是按照屬地化管理,實行線上線下統一監管;第三,特別強調了第三方平臺的責任,確保提供服務人員的資質符合有關規定要求,并對所提供的服務承擔責任。第四,建立醫療責任分擔機制,推行在線知情同意告知;第五,“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產生的數據應全程留痕。
4、推進電子健康檔案向個人開放:《關于做好2018年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的通知》
6月20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財政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公開發布了《關于做好2018年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的通知》(國衛基層發〔2018〕18號),該文件是對4月28日《意見》的補充,通過智能客戶端、電視、APP、網站等形式,在保障個人信息安全的情況下,推進電子健康檔案的個人開放,提倡運用互聯網技術進行自我健康管理。
一方面是國家政策的推動,另一方面伴隨中國經濟的發展,居民物質財富不斷增長,居民自身的健康問題將會越來越受到重視。對于眾多健康管理企業來說,電子健康檔案或許不失為一個“藍海市場”。
5、“互聯網+醫療健康”落地細則:《關于深入開展“互聯網+醫療健康”便民惠民活動的通知》
7月12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聯合發布《關于深入開展“互聯網+醫療健康”便民惠民活動的通知》(以下稱《通知》)。這是對《意見》的落地細則,10類共30項,明確加快推進智慧醫院建設,運用互聯網信息技術,改造優化診療流程,貫通診前、診中、診后各環節,改善患者就醫體驗。
6、重視電子病歷建立:《關于進一步推進以電子病歷為核心的醫療機構信息化建設工作的通知》
8月31日,為了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意見》,國家醫政醫管局發布了《關于進一步推進以電子病歷為核心的醫療機構信息化建設工作的通知》,重視電子病歷建立。《通知》提到,到2020年,三級醫院要實現院內各診療環節信息互聯互通,達到醫院信息互聯互通標準化成熟度測評4級水平,由院內任一部門任一終端登入,均能按照權限調閱相關診療環節的信息;建立緊密型醫聯體的,應當實現醫聯體內各醫療機構電子病歷信息系統互聯互通。
7、互聯網診療新規:《關于印發互聯網診療管理辦法(試行)等3個文件的通知 》
9月11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發布的《關于印發互聯網診療管理辦法(試行)等3個文件的通知 》(國衛醫發〔2018〕25號)文件,文件將“互聯網+醫療服務”分為遠程醫療、互聯網診療活動、互聯網醫院三類,并做出了明確的規范和指引。
首先,新規在準入和經營環節進一步突出了實體醫療機構的作用。文件提到,互聯網診療都必須依托實體醫療機構,國家對其實施準入管理,要求“互聯網診療活動應當由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醫療機構提供。另外,互聯網醫院的診療科目和執業范圍要與獲得批準的實體醫療機構相關診療科目一致,不能超出范圍。
其次,新規為互聯網醫療行為劃清“紅線”,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通過互聯網等信息技術可以開展部分常見病、慢性病復診和“互聯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但不得對首診患者開展互聯網診療活動,進行互聯網診療的醫生必須實名認證并具有三年獨立臨床經驗。
最后,新規還未互聯網醫療企業增加了盈利切入點。文件提到,允許互聯網診療開展部分常見病、慢性病復診,這對于互聯網醫療從業者們來說是商業模式的突破。
8、提倡網絡支付:《關于公立醫院開展網絡支付業務的指導意見》
為了進一步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劃、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等要求。10月26日,衛健委印發《關于公立醫院開展網絡支付業務的指導意見》,指導各地一些地方和公立醫院積極運用網絡信息技術,探索開展網絡支付業務,實行預約診療、提供多種繳費方式,縮短了患者繳費時間,減少了窗口排隊現象,改善了患者就醫體驗。
9、新三年《考核指標》,“智慧醫療”、“信息化”、“遠程醫療”成為關鍵詞
時隔十月,11月8日,國家衛健委公開《進一步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劃(2018-2020年)考核指標》(國衛醫發〔2017〕73號)(下稱《考核指標》),就18個考核項做出具體指標要求,“智慧醫療”、“信息化”、“遠程醫療”成為關鍵詞。
在新三年《考核指標》中,智慧醫院的考核分數為14分,占比最大。此外,文件首次出現了遠程醫療制度身影,占考核比分8分。《考核指標》中提到,醫療機構為基層醫療機構或者患者提供遠程服務,包括遠程會診、遠程影像、遠程超聲、遠程心電、遠程病理、遠程查房、遠程監護、遠程培訓、遠程健康監測、遠程健康教育,每提供一項得1分,直至滿分。在針對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的考核指標中,是否建立預約診療制度、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制度、平臺院前急救信息共享功能、是否實現一卡通互聯互通等指標都占據了4分考核標準,合計6項指標中,有4項都提及“信息化”。
自4月28日《關于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意見》出爐以來,國家層面在此基礎藍圖上不斷細化、深入,連續數月出臺相關聯政策,“加大油門”的同時也“備好剎車”,國家對科技醫療的重視程度可見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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