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藥研發難度持續加大,加速整合強化龍頭優勢
藥物臨床前研究,一個對于普羅大眾仍顯陌生的名詞,隨著醫藥研發外包服務(CRO)的發展越來越頻繁地出現在公眾視野。乘著國產創新藥崛起的東風,臨床前研究在國內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視。
01概況:創新戰略驅動高速增長
藥物臨床前研究是指藥物在進入臨床研究階段之前的相關研究工作,一般包括藥物發現、藥物臨床前生產和藥物臨床前評價3個方面。其中藥物發現包括藥物靶點發現及選擇、先導化合物發現和先導化合物優化;藥物臨床前生產主要是化學藥和生物藥的實驗研究、小量試劑和中間試劑;藥物臨床前評價則包括藥物動力學研究、藥效學研究、毒理學研究和安全性評價等。

圖 1 :藥物臨床前研究階段流程來源:火石創造根據公開資料整理
我國的藥物研究發源于20世紀60年代。1963年衛生部、化工部和商務部聯合下發《關于藥政管理的若干規定》,明確了藥品的定義,審批注冊程序,臨床研究,生產審批和審批藥品的范圍,提出了藥物在生產前需要經過相關試驗研究,形成了最早的注冊審批體系雛形。
1979年《新藥管理辦法》和1985年《新藥審批辦法》《新生物制品審批辦法》以及后續的一系列補充規定,明確了各類新藥在申請臨床試驗和申報生產時需提供安全性、有效性、質量、穩定性、臨床試驗等技術資料,藥品注冊政策體系初步形成。
1999年國家藥監局成立,進一步確立藥品注冊審批監督管理體制,2002年《藥品注冊管理辦法》發布,此后在2005年、2007年和2020年分別修訂,藥品注冊政策進入持續完善階段。

圖 2 :我國藥物研究發展歷程來源:火石創造根據公開資料整理
為提高創新效率,藥物臨床前研究作為藥品研發的重要環節,20世紀80年代初在美國已出現研發外包模式,CRO產業最初聚焦于臨床前和臨床藥物的研發,在隨后數10年的發展中,經歷了擴張、合并和重組這3個階段,并成為了真正意義上的全球性產業。
2001年,藥明康德集團成立上海藥明,進入臨床前CRO領域,拉開了中國本土CRO發展序幕。2003年國家食藥監局通過《藥物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范》,臨床試驗申辦者可委托合同研究組織執行臨床試驗中的某些工作和任務,在法規上肯定了CRO公司在新藥研發中的作用和地位。發展至今,臨床前CRO已成為藥品研發中的關鍵組成部分,以及我國生物制藥創新遠景的必要組成,維持著生物醫藥創新生態系統的活力。
此前我國藥品研發企業以仿制藥為主,藥品安全性和有效性已得到驗證,在藥品藥理、毒理研究階段的業務需求較小,臨床前CRO市場規模相對有限。國家頂層設計要求新藥創新、逐步與國際同軌之后,推動醫藥產業從仿制為主轉向自主創新,促進了制藥企業在創新藥研發方面的投入,直接帶動臨床前CRO的增長。
2014年我國臨床前CRO市場規模約7億美元,到2020年達到21億美元,年均復合增長率約20%。我國臨床前CRO目前尚處于初級發展階段,預計未來幾年仍將保持20%的高速增長,至2024年成長至41億美元規模。

圖 3 :我國臨床前CRO市場規模(億美元)來源:火石創造根據Frost & Sullivan及公開資料整理
02政策:全面支持加速專業發展
近年來支持新藥研發、醫保改革、鼓勵醫藥外包服務等一系列政策陸續出臺,極大促進了臨床前研究的規模壯大,第三方專業化服務趨勢明顯。
一是通過加速新藥審評刺激企業研發和生產積極性。2015年《關于改革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的意見》出臺,拉開了以“解決注冊申請積壓”為目標和“改進藥品臨床試驗審批”“鼓勵研究和創制新藥”為主要任務的改革序幕。后續《關于解決藥品注冊申請實行有限審評審批的意見》《關于鼓勵藥品創新實行優先審評審批的意見》《關于調整藥物臨床試驗審評審批程序的公告》等系列政策的出臺直接推動新藥研發。疊加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等政策落地,新藥審評審評明顯提速,激發了優質醫藥研發服務企業的研發與生產積極性。
二是調整醫保支付結構強化創新藥和器械的競爭優勢。醫保政策從整體控費轉向支持創新。2019年醫保局發布《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并建立動態調整機制,通過加快調整頻率縮短創新藥進入醫保時間。2020年底《關于推動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工作常態化制度化開展的意見》建立常態化集采機制,意味著仿制藥利潤被大幅壓縮,倒逼企業轉向新藥研發。
三是政策引導和支持醫藥研發外包。作為支持創新藥發展的配套手段,幫助企業降低前期研發成本,未來的政策導向是通過支持第三方服務推動臨床前研究和臨床試驗進一步專業化。早在2009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促進生物產業加快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就提出推進生物醫藥研發外包,2018年國家發改委、工信部、衛健委、藥監局發布《關于組織實施生物醫藥合同研發和生產服務平臺建設專項的通知》,開展實施生物醫藥合同研發和生產服務平臺建設專項,對符合條件的生物醫藥CRO和醫藥制造外包服務(CMO)進行國家補助計劃。與此同時,為打造本地醫藥產業集聚發展態勢,各省市也紛紛出臺相關鼓勵和引導性政策,大力鼓勵支持本地區第三方研發及代工生產服務發展。
03競爭:加速整合強化龍頭優勢
臨床前CRO的發展呈現兩級分化的格局。在新藥研發方面,頭部企業寡頭化競爭,例如專注于安全性評價的昭衍新藥、專注于藥物發現的康龍化成、專注于藥效評價的中美冠科等,而大多數臨床前CRO企業規模小、服務能力差。根據統計,我國醫藥研發外包企業上千家,營收500萬元以下的企業占65%,這些企業主要承接一些技術需求較低、門檻不高的服務內容,同質化競爭激烈。在行業快速增長且競爭加劇的背景下,企業兼并加速、行業集中度提高是必然趨勢。

圖 4:2020年國內臨床前CRO市場占有率來源:火石創造根據公開資料整理
在地域分布上,臨床前CRO企業主要分布在北京、上海、江蘇等沿海發達地區,共同特征是產業園區發展相對成熟、醫藥企業相對集中、創新創業產業發展活躍、人才以及教育資源較為豐富等。
截至2020年底,北京市CRO企業數量位于全國榜首,共268家,其中134家臨床前CRO企業和44家綜合CRO企業;上海市共有187家CRO企業,其中97家臨床前CRO企業和23家綜合CRO企業;江蘇省CRO企業數量位于全國第三,共182家,其中95家臨床前CRO企業和28家綜合CRO企業,主要分布于蘇州、南京、泰州3個城市。而隨著行業兼并提速和各地區生物醫藥研發投入的增加,未來臨床前CRO龍頭企業將加速在內陸重點城市的布局。

圖 5 :國內CRO企業地域分布(家)來源:火石創造根據公開資料整理
04趨勢:轉移、融合與合作
國內新藥研發支出不斷擴大,增長速度遠高于全球水平。2014年我國醫藥研發投入約93億美元,2020年增長至285億美元,年復合增長率約20%,未來預計仍將保持年均20%以上的高速增長。

圖 6 :中國醫藥研發投入(億美元)來源:火石創造根據Frost & Sullivan及公開資料整理
得益于相關政策對醫藥創新的持續支持,總體來看臨床前研究呈現以下3大發展趨勢:
一是臨床前CRO機構由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轉移。由于專利藥到期、新藥研發速度變慢以及專利政策的調整,跨國制藥企業面臨著收入增長放緩的壓力。為提高新藥投放效率,跨國制藥企業開始在全球范圍整合研發體系,將部分研發工作轉移到新興市場國家。以中國為代表的發展中國家具備成本優勢、人才供給優勢,以及國內新藥研發催生的大量需求,推動CRO行業快速發展,全球外包服務市場陸續開始從西方成熟市場向亞洲等新興市場轉移。
二是CRO行業內融合提速,發展呈縱向一體化。從醫藥研發環節上看,新藥研發是一個系統化工程,行業內的參與者不僅要在各自專精的階段提供高質量的研發生產服務,還需要圍繞客戶需求不斷拓展產業鏈上下游領域,通過高標準、全產業鏈、與客戶形成長期合作關系等構筑競爭壁壘。近年來,CRO產業上下游融合、CRO向醫藥外包綜合服務(CDMO)融合,CDMO向CRO融合,CRO向醫藥營銷外包(CSO)融合,CRO向相關產業融合,提供從前端研發到后端生產到相關產業的一站式服務,縱向一體化發展成為外包服務龍頭的重要戰略布局。
三是CRO與藥企間的戰略合作持續深化。隨著CRO專業服務能力的提升,企業合作模式也發生變化。從傳統的合同交付模式,到進階的部分執行模式,再到戰略層面的共同研發模式,CRO與企業間的捆綁程度逐漸加深。在戰略合作模式下,CRO與企業共同投資研發項目,共同承擔研發風險,在把控風險的情況下大大提高CRO收入。CRO集中度提升、行業龍頭服務能力加強、新藥研發成本和風險越來越高等發展環境推動越來越多的CRO與大型跨國藥企建立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合作研發模式。
05結語:專業服務加速產業創新
在鼓勵創新與接軌國際的大背景下,創新藥發展是大勢所趨,藥物臨床前研究的重要性愈發凸顯。而隨著新藥研發成本持續提升,研發難度持續加大,成功率不斷降低,生物醫藥企業與臨床前CRO合作的必要性也逐步提升。
對于生物醫藥企業而言,應結合自身戰略定位,合理規劃研發投入,加強與CRO的戰略合作以實現降本增效,加速藥械研發進程。而對于正在謀劃生物醫藥產業的地區,政府和園區機構需要重視第三方專業服務平臺的構建,在產業集聚初期合理布局相應臨床前CRO機構,并配套相應的支持政策,有助于降低中小企業研發成本,加快本地生物醫藥產業培育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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