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發布自動駕駛路測規定 車輛闖紅燈、逆行等將撤銷測試資格

12月3日,《廣東省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管理規范實施細則(試行)》(下稱《細則》)正式對外公示,該《細則》明確了測試主體、測試駕駛人及測試車輛、封閉場地等方面細則,其中提及,除人員重大傷亡等嚴重交通事故外,測試車輛如有違反交通信號燈通行、逆行或有可被處暫扣、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或拘留處罰等交規的,將被撤銷路測資格。
這也是目前國內除直轄市外,國內首份省級自動駕駛路測管理規定,而廣東省內已經有深圳、廣州、肇慶等地發布了市級自動駕駛管理規定。

鼓勵新能源車作測試用車
什么樣的車可以上路測試?《細則》規定,在測試主體方面,要求具有智能網聯汽車自動駕駛功能測試評價規程,遠程監控能力等,測試車輛包括乘用車、商用車輛,鼓勵采用純電動或燃料電池作為動力。
《細則》要求測試車輛未辦理過機動車注冊登記,但對已經依法注冊登記的車輛,可按規定申請道路測試。
《細則》對數據也進行了相關管理。如具備車輛狀態記錄、存儲及在線監控功能,能實時回傳車輛控制模式、車輛位置、車輛速度和加速度等運動狀態,并自動記錄和存儲在車輛事故或失效狀況發生前至少90秒的數據,數據存儲時間不少于3年等。

測試場地盡可能模擬復雜場景
值得一提的是,《細則》對測試場地進行了細致分類,要求具備盡可能多的場景并配備必要安全設施。
在封閉道路、場地中,除了隧道、林蔭道、加油/充電站、地下停車場、十字路口、丁字路口、圓形環島等通常交通場景的搭建外,還要充分利用特殊地形坡度等建設特色場景。
《細則》要求有關地市創造條件不斷完善模擬仿真交通場景,特別是模擬特大城市的復雜交通場景,開展封閉道路、場地的建設,鼓勵創建科普體驗區。同時,市級政府主管部門在轄區內道路選擇若干典型路段用于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并向社會公布。
市級公安局則根據交通狀況的復雜程度及道路限速情況,對測試路段實行分級管理,從低到高劃分為一級、二級及三級,同時積極探索完善相應的交通管理法規。
違反交規測試駕駛人將擔責
自動駕駛測試車輛上路后,《細則》明確規定,應以醒目的顏色標示“自動駕駛測試”字樣,提醒周邊車輛注意;測試過程中,車輛不得搭載與測試無關的人員或貨物。

同時,測試駕駛人也即安全員,應始終處于測試車輛的駕駛座位上、始終監控車輛運行狀態及周圍環境,隨時準備接管車輛。更為關鍵的是,除測試通知書載明的測試路段外,不得使用自動駕駛模式行駛;測試車輛從停放點到測試路段的轉場,應使用人工操作模式行駛。

由于自動駕駛技術目前仍處于測試階段,一旦出現事故怎么辦,車廠還是測試駕駛人、測試企業來承擔相應責任?《細則》規定,在測試期間發生交通違法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按照現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對測試駕駛人進行處理。而在測試期間發生交通事故,應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認定當事人的責任,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確定損害賠償責任。
南方日報記者 郜小平 郭小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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