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公安實戰 大數據平臺需過這一關
2019年,大數據這把火燒了八年,依然不見頹勢。大數據正從一個模糊的概念逐漸變為落地工具,與各行各業的聯系也愈發緊密。隨著《大數據發展概要》發布,政府開始在大數據領域大力投入,行業政策頻出、技術飛速發展。
公安大數據也成為新一輪技術改革與發展的潮流。2019年5月,全國公安工作會議上明確將大數據列為推動公安工作創新發展的引擎和培育戰斗力生成的新增長點。這明確指出了公安大數據建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甚至將大數據建設提升到公安改革的高度。
聚焦開放與融合 公安大數據平臺提升辦案效率
“授人以魚,不如授之以漁。”不同于查詢輸出系統,公安大數據平臺中,數據工作僅僅是其中一小部分,重心在于數據挖掘:利用人機接口,輔助警方從復雜的數據中發現線索,找出嫌疑人員潛在關系,提升破案效率。
在此基礎上,公安大數據業務平臺可以快速開發各類SaaS應用,使警務人員既可以快速查詢信息,又可以組合各類模塊,將業務人員的經驗和技術人員的技術緊密結合。
所以,要達到“提升智能化水平、釋放警力、提高效能”的目標,就要保障公安大數據平臺的開放與融合。不過目前來看,開放與融合也成為公安大數據建設面臨的關鍵問題,案件偵破過程中仍需人力完成交互與推演工作。
建設理念模糊 數據孤島化現象突出
全國各地智慧警務、大數據工程建設如火如荼,但需要接入哪些外部數據?接入后又如何應用?建成后又具體為哪些目標服務?諸如此類問題,尚無明確結論。
建設理念的模糊導致導致數據資源接入混亂且單向,系統間豎井式、孤島化現象嚴重,大量數據分散在公安系統的不同業務部門,無法實現有效共享,造成很大浪費。
這其中,既有利益格局導致的人為壁壘,也有數據安全帶來的安全壁壘,還有技術障礙造成的技術壁壘等,需要認真研究,加以破解。
如何破解數據融合難題?
“射賊先射馬,擒賊先擒王。”要想打通公安系統的數據壁壘,首先要做好頂層設計,設定具體實施路線圖,明確布局與定位。
在此基礎上,建立數據采集、保護、開放等各方面的規章制度,加強信息共享審計、監督和評價,形成全國分布式統一數據治理框架,實現規范管理,提升全國公安數據治理能力與水平。
不可否認,數據無法自動產生價值,因此需要重視人工智能,利用智能技術驅動大數據挖掘分析,推進大數據與人工智能、云計算等技術的有機結合,以驅動大數據挖掘分析,實現智能化高端應用,推進智慧公安建設。
此外,在新技術應用到公安領域的過程中,基層民警總會面臨短時間內工作量增加的問題,導致數據在不同警種系統中重復錄入。因此,應著眼公安工作業務,將業務流轉化為數據流,同時將信息采集的重點集中于政企業務系統和互聯網公司,從而實現數據大匯集和大關聯。
結語:大數據技術的發展持續推動著公安業務向網絡化、信息化、智能化方向發展,實現公安工作及時、智能響應的需求。值得一提的是,在公安大數據發展與整合過程中,企業依托政策和智慧公安的大力推進,將不斷深入服務公安業務需求,繼而由點及面,擴大業務范圍,從而使企業得到更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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